插手于别人的爱情,
永远是最愚蠢的事。
因为,
爱情打一开始就有了答案。
谁和谁分开了,
谁和谁又在一起了,
这些都是大家爱聊的八卦吧?
有一天,
某某和某某分手了,
某某不仅要面对爱情带给他的伤痛,
还要应付外来的施压者抛给自己种种的问题。
“为什么分手?”
“是谁先开口?“
“他那里不好了?”
回归最基本的问题,
某某根本还没时间自己好好想想这些问题。
编辑借口吗?
“因为我们性格不和。’’
“我们不适合。”
“我们的感情比较像兄妹。”
“我要专心学业。”
问题回到最初,
怎么都没人胆敢开口承认,
“因为我不爱你了。”
唯一的原因。
如此简洁利落的一句话。
怎么?
说不出口吗?
哦,我忘了,
要装好人对吧?
怕这句话的杀伤力太大,
另一半会受不了对吧?
这是在心疼吗?
说穿了,
自己其实是没种。
已经带给别人伤害了,
就拜托干脆一点吧!
你认为你的编的天花乱坠的借口就不伤人吗?
哈哈哈哈哈哈,
狂妄,
自大,
无知,
假惺惺的人类阿。。
怎么就那么可笑呢?
爱情,
在一起,
需要在两个人的同意下,
才能真正开始;
但是,
分手却往往只需一个人同意,
就必须了结这段情。
你同意吧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